专题划分:
受理条件
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服从河道的防洪、输水的要求和河道整治规划,保持河势稳定。不影响第三合法的水事权益。
数量限制
无
申请材料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请求审查的文件(2份);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套) 3.建设项目及利用河道岸线的平面布置图4张; 4.建设项目与第三者有厉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2份); 5.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份)。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满3年,建设项目未动工的,必须重新进行审查。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附件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