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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13年)

作者:时间:2014-11-27 13:34:11阅览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兵办发〔2012〕117号)、《关于做好农九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师办发〔2012〕69号)文件精神要求,,九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包括政府信息在内的政务公开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信息公开范围
  九师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主要是涉及九品切身利益,职工群众与党政机关互动交流、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财务公开相关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分类
  九师机关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九师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要以“组配分类”为主,“主题分类”、“体裁分类”为辅的多维分类方式。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分:组织机构、政务信息、政策文件、公文公报、发展规划、招标采购、财务预决算、统计信息、人事信息、政务动态、领导讲话、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招商引资、法律法规、重大项目、应急管理、司法公开、公告公示、信息公开工作等20大类。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务信息获取方式
  九师政务网(www.njs.gov.cn)是九师和机关各部门、各团场、师直企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网上服务的综合平台。九师政务网设的信息公开专栏,职工群众可随时检索、查阅。获取方式:1.目录导航:点击信息公开,即可查阅相关信息;2.站内关键词搜索。
  五、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向本部门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农九师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负责受理向部门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需获取本年度政务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出申请。
  机构名称:九师办公室
  受理时间: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0901)3384208
  通信地址:新疆兵团农九师机关办公室。
  
  附:九师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