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4-03-25 11:00:00阅览人数: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将资金下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01-3385836 0901-3386581
编辑、初审: 刘鹏宇
复审: 唐瑾
终审: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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