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向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师市党委、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师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04-27 · 第九师白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知识产...
04-16 · 第九师白杨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专...
04-16 · 第九师白杨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养老服务场...
04-08 · 第九师白杨市召开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工作...
04-03 · 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