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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机构职能 > 机关党委部门 > 统一战线工作部 >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统战、台湾事务、民族和宗教事务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兵团的要求拟定第九师统战、台湾事务、民族和宗教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联系第九师各阶层无派党代表人士;协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参政议政活动。
(三)指导和管理第九师有关台湾事务的工作,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物和社团组织的联谊活动。
(四)了解并反映第九师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联系第九师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六)负责组织对第九师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
(七)负责联系第九师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培养、教育和使用少数民族规划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八)参与制定第九师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政策、规划;组织调研第九师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有关资金和项目。
(九)参与制定少数民族文化、教育、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并组织检查。
(十)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
(十一)组织协调第九师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朝觐的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第九师党委、第九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委员会统战部
联系电话:0901-338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