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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机构职能 > 机关群众组织 > 总工会 >

职能职责:
㈠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第九师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第九师各级工会工作。
㈡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第九师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
㈢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第九师党委、第九师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
㈣拟定第九师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第九师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
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九师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㈥负责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负责对第九师及下级工会经费的审查和审计工作,
㈦负责第九师发展壮大职工自营经济,促进职工多元增收的组织实施工作。
㈧承办第九师党委、第九师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