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师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师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师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师市党委、师市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师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师市、各团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兵团、师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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