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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工伤预防培训服务机构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4-04-19 20:19:46阅览人数:

根据《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兵人社发〔2021〕41号)规定,为扎实推进第九师白杨市工伤预防工作,健全完善第九师白杨市工伤预防项目的申报、实施、评估验收等运行机制,经师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工伤预防培训服务机构。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56日。

二、招募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经营,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管理、档案管理、过程控制、考核评价、后勤保障等制度健全、执行严格。

(三)从事工伤预防或安全培训5年以上;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2名以上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相关行业专职培训老师(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至少1名);有专门负责职业卫生或安全生产培训评价工作的内设机构,与培训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及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

(四)具有完善的职业卫生或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控措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能为工伤预防培训及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五自愿接受师市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曾在职业卫生或安全生产领域提供支持服务,或参与过相关职业卫生或安全生产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编制及有符合线上培训要求的网络培训平台的服务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承办危险化学品企业培训的机构还应具有2名以上化工安全相关专业或5年以上相关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师资力量。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第九师白杨市工伤预防培训服务机构申请备案表》(见附件)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专家等专业人员技能水平证明

4.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二)报送方式

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2456日前报送至第九师白杨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也可将相关材料扫描版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确认公布

招募工作结束后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核提交材料的基础上,实地考察申请机构场地、设备、人员等条件,对拟定的服务机构名单,经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师市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供培训方参考。

六、职责权益

(一)参与工伤预防项目的立项申请和竞标。

(二)受托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

(三)参与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其他工作。

(四)按《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获得服务收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1-3384432   电子邮箱:1508210959@qq.com

 

第九师白杨市工伤预防培训服务机构申请备案表.docx


 

 

          第九师白杨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编辑、初审: 陈雪峰

复审: 陈波

终审: 焦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