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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方明等5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4-08-16 19:55:00阅览人数: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劳社部发〔20238号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第九师白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合下列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经过相关程序严格审核,对李方明等5人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现予以公示。

一、2024年第六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鉴定结论

备注

1

第九师168

李方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新疆澳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华国

玖级伤残


3

第九师161团

郝玉成

玖级伤残


4

新疆天山面粉(集团)额敏有限公司

钱军

拾级伤残


5

第九师公安局

邹磊

拾级伤残


二、公示和受理时间

2024年8月17日--2024年8月23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三、受理部门

第九师白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九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编辑、初审: 刘济萍

复审: 陈波

终审: 焦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