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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3-04-26 12:22:12阅览人数:

新疆健峰果业有限公司、塔城一六四团胜樊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6户市场主体:

你单位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违法情形。按照《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补报未报年度报告,并向税务登记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年报补报网址:http://bt.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

第九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01-3383281、3382954

 

附件: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名单

 

第九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