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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申请工伤的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3-05-24 20:22:29阅览人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工伤认定申请,现对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受伤害职工姓名杨滢,性别,年龄32岁,工作岗位:会计。受伤时间20234271720分左右,受伤地点第九师医院停车场,受伤部位:右胫骨平台骨折,主要原因:在跳大绳练习时不慎被绳子绊倒摔伤

受伤经过:2023427日下午,第九师医院会计杨滢按照第九师医院工会群通知,前往第九师医院停车场参加第九师医院工会组织的庆“五一”、迎“五四”活动,1720分左右,杨滢在参加机关工会参赛队跳大绳练习时不慎被绳子绊倒摔伤,被同事汤睿和黄冬玲扶起,当时感觉右腿无支撑感,右腿不能落地并且伴随胀痛,随后同事王彤鹭和汤睿用轮椅将杨滢推到第九师医院拍片,经第九师医院骨科医生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遂于当天住院治疗。

公示时间:2023524日至530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1-3384432

   真:0901-3384154

举报邮箱:3025991490@qq.com             

  

 

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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