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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白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3-08-21 18:49:42阅览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止交易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第九师白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师办发2023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购房款)应全部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望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现将第九师白杨市2023年11-821日)开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如下:

 

第九师白杨市预售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023年11-2023年821日)

序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

项目名称+楼栋号

监管银行

监管账户

1

新疆运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1团建设花苑小区19号楼、20号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兵团分行

30760101040003408

2

新疆锦裕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3团怡景花园二期小区1、2、3号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兵团分行

30760301040005151

3

新疆广御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朝阳新区鑫都华庭小区12、13号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敏支行

3007030138000002594

4

额敏县绿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新区希望花苑小区(东区)二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兵团分行

30759301040016169

监督举报电话:0901-3384285

                       第九师白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