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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惠民政策工作手册(一)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2-09-15 11:31:59阅览人数: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一、政策名称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政策依据

《兵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

三、服务对象

拥有兵团九师户籍,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九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四、救助标准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九师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6元/人/月,补差发放。

2.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标准:低保对象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在享受差额低保基础上,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30%增发分类施保金即185元。

3.边境团场补贴标准:边境团场低保对象在享受差额低保基础上,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20%增发边境补贴即123元。

五、申请条件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九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六、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病例家庭财产收入情况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2.团场(朝阳新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入户调查、评议、审核。

3.团场(朝阳新区管委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