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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公告

作者:时间:2018-12-16 04:40:58阅览人数:

(第九师)食药监公【2018】007号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康泰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额敏县丰汇四分店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 12 10日至2018 12 18 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企业所在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新疆康泰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额敏县丰汇四分店  
零售(连锁)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  
 
第九师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朝阳新区朝阳街绿晨花园小区8栋商铺1层16号  
 
杜志华
刘永刚
 
 
武雪梅
 监督电话:0901-3384435、3386272   传真:0901-3384262
通信地址:第九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二楼)
邮    编:834601
特此公告。
                         第九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