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1-01-06 20:48:57阅览人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的措施》(新兵办发〔2020〕48号)有关部署安排,第九师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九师贯彻落实兵团关于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文件出台背景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
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近年来,第九师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师党委决策部署,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注册资本改革、企业住所改革、企业名称改革、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有效降低了创业创新成本,提高了宽进严管、协同共治能力。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既是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也是更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样背景下,按照《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的措施》(新兵办发〔2020〕48号)精神,结合我师实际,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明确商事制度改革具体举措,为推动经济恢复增长提供必要支持,十分迫切,也很有必要。
二、《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四部分,12项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 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一)全面施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1.主动对接一师阿拉尔市等试点单位,熟悉掌握“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在2020年年底前,兵团建成并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后,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2.压减开办环节和压缩开办时间,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依托兵团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将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实现企业登记和公章刻制办理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初次申领发票办理时间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以内
(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1.依托兵团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员工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实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
2.2020年年底前,通过向社会公示办理渠道和邮政快递免费邮寄营业执照的方式,推进落实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网上办、零见面”。
3.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4.协调地方税务部门,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5.加强与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的对接,积极推进师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的制章和备案工作,并应用于电子证照签发。
第二部分 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
(三)落实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
依据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细化“一照多址”便利化登记措施,及时公示宣传,依法依规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和经营场所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市场主体享受便利化登记服务。
(四)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
按照兵团禁限用字词库工作规则,及时对接兵团有关部门,反馈禁限用字词,主动配合更新维护禁限用字词库。
第三部分 简化相关设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五)协助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时候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对接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
(六)落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1.及时公布扩大认证范围的认证机构名单,便利企业申请认证检测。督促认证机构简化认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2.防爆电气、燃气器具和大容积冰箱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转换过程中发生的认证、检验费用由财政承担。
3.督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做好认证机构服务及技术支持,精简优化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费用。
(七)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
落实国家、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部署,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间由22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和免费邮寄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关材料,推进落实“网上办、零见面”。2021年在九师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
(八)做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
推进落实兵团关于企业标准备案改革部署,积极开展企业“领跑者”活动,及时公布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选,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高质量的标准。通过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标准宣传,营造良好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氛围。
第四部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九)加强企业信息公示。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和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进行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兵团)”网站、九师政务网等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
(十)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1.建立年报共享推送机制,落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政策。市场监管部门在“多报合一”企业报送年报的48小时内,将年报信息推送共享至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对“多报合一”的企业年报信息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2.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强制退出机制、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承接措施。对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好的企业,实行容错期机制,可通过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机会,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主要以法制教育为主的处理方式。
3.市场领域相关部门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兵团)、兵团“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区域的协同执法和联合惩戒,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建立分级分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推送和共享各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戒机制。
(十一)推进实施智慧监管。
1.市场领域相关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兵团“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系统,推进师“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检查多个事项,减少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干扰,坚决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情况。
2.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召回工作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3.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重要监管平台数据,以及各级部门、社会投诉举报、第三方平台等数据,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将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并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十二)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
1.加强网络监管力度,提升网络监管能力,推动相关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引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力保障网络交易市场良好环境。
2.结合价格收费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大对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定期向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案件查办线索,对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的案件专项督办,及时曝光。
3.依法查处电商违法行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规范和查处。违法情节较轻的,给予教育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严惩。通过严管厚爱引导电商经营户诚实守法经营,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实施意见》有哪些特点
《实施意见》力求全面对接、细化落实兵团文件要求,紧密衔接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政策的“含金量”较高,体现四个“更”的特点:
一是企业开办更高效。依托兵团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窗受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以内,注重提高企业开办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企业实际获得感。
二是全程网办更便捷。推进落实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网上办、零见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应用,落实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行“一照多址”便利化登记,运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提升智能化水平。实现从登记、变更到注销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
三是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更简化。加强工业产品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协助辖区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落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督促认证机构简化认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做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高质量的标准。
四是日常监管更有力。加强企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九师政务网等网站上的公开公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落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政策,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协同执法和联合惩戒,推进实施智慧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切实保障良好的市场环境。
编辑、初审: 陈胜强
复审: 张龙庆
终审: 许斌斌
04-27 · 第九师白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知识产...
04-16 · 第九师白杨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专...
04-16 · 第九师白杨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养老服务场...
04-08 · 第九师白杨市召开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工作...
04-03 · 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