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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24-12-02 17:22:13阅览人数:

关于《第九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4月,第九师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的通知》(新兵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印发第九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师办发〔20208号)《方案》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一)“好差评”评价内容

政务服务好差评主要围绕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成本、减跑动,以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为评价标尺。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师市政务服务机构等平台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确保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

(二)“好差评”评价渠道

根据第九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师办发〔20208号),师市政务服务好差评为企业群众主要提供7种评价方式,即政务服务大厅书面问卷、自助服务端、窗口评价器、手机短信、政务APP、微信小程序及96359便民服务热线评价等多种评价渠道,旨在打造立体综合评价模式,确保至少有一种渠道可达办事人,充分保障办事人评价权利。同时进行跟踪回访办事人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评价情况,进行回复和整改,确保办事人评价的客观真实性和督促整改的及时性。

(三)“好差评”制度落实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1建立健全评价系统。畅通以现场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为主的评价渠道,设置评价器、评价功能模块等,方便企业和群众现场评价、网上评价。通过意见箱、电话回访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

2认真开展业务应用。大厅工作人员引导办事人取号,积极了解服务评价意见,网上后台工作人员及时查看网上评价情况,并对差评进行电话回访,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切实将好差评应用落到实处。

3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对评价数据不实、整改反馈不及时的部门(单位)进行定期通报。对评价整改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按程序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同时,将好差评评价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个人考核、评先创优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41128日     

关于印发《第九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 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师办发〔2020〕8 号】

编辑、初审: 裴督

复审: 黄知武

终审: 张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