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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白杨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第九师白杨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关于做好兵团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兵商务函〔2022〕29 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师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第九师白杨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承办企业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承办企业,是指经过招标、项目评审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确定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企业,承办项目是指经过评审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享受专项资金补助的、促进第九师白杨市县域商业建设发展的项目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是指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是否达到国家批准建设要求的活动。
第五条 师市商务局是本办法所承办项目验收的牵头单位,会同师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组建项目验收小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主持各类承办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程序与方式
第六条 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办企业向师市商务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有关要求:验收复核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编写目录和页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列明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所提供各类文件、合同、发票、付款回单、图片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清晰明了。
(二)由师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师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三)验收小组按照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验收,验收完成后,
提出验收意见,由师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形成验收文件。
(四)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向项目承办单位全额兑付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
第七条 验收方式:
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对照建设指标要求验收。一是听取汇报;
二是现场查看;三是核对验收申请书相关资料或对应的资料原件;四是实时抽取调查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
第三章 验收要求
第八条 项目建成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按要求建设或改造完成,能正常投入运营;
(二)新建项目已取得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商品流通许可证等)。
第九条 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一)听取项目承办企业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汇报,审查项目验收材料;
(二)检查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并作出评价和打分;
(三)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验收意见并下发验收通过文件;
(四)对未通过验收和还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将验收材料退回申报企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国家或兵团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有更改或调整的,本办法可依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办法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师市商务局所有。
附件 1 | |||
第九师白杨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XXX项目验收申请表 | |||
企业概况 | |||
单位 全称 (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
注册 地址 | |||
法人 代表 | 注册资本 | ||
经营 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 名称 | 项目建设起 止时间 | ||
项目投资总额 | 已获省市财 政支持金额 | ||
项目建设或改造的规模和内容 | |||
验收组验收、专家验收或中介机构验收意见(签署同意或不同意验收的意见) | (验收组长签字或验收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师市商务局意见(签署同意或不同意验收的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师市财政局意见(签署同意或不同意验收的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师市乡村振兴意见(签署同意或不同意验收的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承办企业
奖补资金拨付申请表
(承办企业盖章处)
承办企业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概况 | |||||||
单位 全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
注册 地址 | |||||||
法人 代表 | 注册资本 | ||||||
经营 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 简介 | |||||||
项目建设指标 |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 指标 | 完成率 | |
投入 指标 | 资金 投入 | 自有资金 |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0 | ||||||
其他资金 | 0 | ||||||
时效 指标 | 项目期限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完成土建(㎡) | |||||
设备购置(台套) | |||||||
可增加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 项目产值(营业收入) | |||||
社会 效益 | 带动就业 |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企业服务对象满意度 | |||||
项目完成情况简述:
|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承办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 |||||||
银行 户名 | 开户行名称及银行账号 | ||||||
项目 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
申请奖补资金总额
(万元) | 合计:XX 万元 | ||||||
其中 | 支持采购XX 设备设施 | XX 万元 | 支持装修升级门店 XX 个 | XX 万元 | 根据企业 实际投入 情况增加 | XX 万元 | |
师市商务局 | 师市乡村振兴局 | 师市财政局 | |||||
验收负责人(签字):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验收负责人(签字):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验收负责人(签字):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编辑、初审: 张婧
复审: 熊勇
终审: 韩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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